众所周知,食品有保质期,在购买时,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已经成为消费者的普遍习惯。但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家电产品是否也有保质期、购买时是否也应该查看生产日期,长期以来则一直被人们忽略。随着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,消费者逐渐开始对家电产品的生产日期重视起来,因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。
●消费者新买的空调是“旧货”
前不久,河南消费者张女士向本报投诉称,她今年7月份购买的空调竟然是“旧货”,要商家换货,商家却以只是积压产品并没有使用过为由予以拒绝,而且还说目前国家对此没有相关的规定。
原来,张女士今年因为搬进新房,一次性购买了3台空调,在购买之前,她几乎没有相关的常识,以为新买的空调肯定就是新的,根本没有想到要查看生产日期。可是当空调送到家安装好之后,因为室外机上有些灰尘,一向爱干净的张女士就找了块抹布擦拭,在擦拭的过程中,她看到室外机上有一块铭牌,出于好奇,就仔细看了一下。这一看不要紧,她发现这台室外机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04年,距离现在已经有4年多的时间了。这让张女士的心凉了半截,“都4年多了,这不成旧货了吗,花那么多钱买的产品没有使用就成了旧货,我实在难以接受。”张女士告诉记者,她随后又查看了另外两台空调的生产日期,结果生产日期是2005年6月。
3台空调都是积压了几年的旧货,再想想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介绍说这些都是新品,张女士心里怎么都不能接受。她找到商家要求换货,可是商家的工作人员却称,现在仓库里的产品都是库存货,都是前几年生产的,最早的生产时间是2002年、2003年,所以没法给她换。张女士又提出退货,商家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拒绝了。
不仅如此,经销商还表示,国家没有规定库存商品不能销售,家电产品又不像食品那么注重生产时间,只要没有使用过,就都是新品,不影响正常使用,也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。张女士只好自认倒霉,可是每每看到这3台空调,心里就不是滋味。
同张女士的遭遇一样,石家庄消费者刘先生前不久也购买了一台“旧”空调,不同的是,刘先生所购买的空调室外机和室内机的生产时间相差很远。刘先生告诉记者,他买的空调室外机标注的生产时间是2005年3月,可室内机上标注的生产时间却是2007年7月,前后相差两年多。找到厂家讨说法,得到的答复是:室外机和室内机在不同的时间生产是业内通行的做法,只要能够匹配,就没有问题,不影响使用,产品性能也不会受到影响。
在采访中,记者发现因为“新品过期”而造成的纠纷已成为家电消费领域的一个新热点,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,一旦发生纠纷,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。
●厂家不用担心“新品过期”
针对消费者反映的家电生产时间久远以及“新品过期”现象,记者采访了多家企业。得到的答复大同小异:家电库存是正常现象,销售库存商品也是合法的,只要保管得当,库存商品一般不会出现质量问题,不存在“过期”之说,而且厂家会对产品实行“三包”,消费者不用担心。
一空调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,空调是一种季节性产品,销售情况受天气的影响很大,产品库存积压是正常现象,只要保管得当,库存产品的质量是不会受到影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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