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专访众多权威专家,详解此次会议的真实内涵和背后的历史逻辑
受访者——
叶笃初(中央党校教授)
辛鸣(中央党校教授)
徐小青(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)
于建嵘(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)
夏业良(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)
周天勇(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)
-改革开放初,我们党讲农民对土地的承包三十年不变,三十年的期限即将到来,怎么办?这一问题不仅农民很关心,也涉及到中国农村改革发展方向。
-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不仅可以种粮食,还可以“种”工厂,“种”城市。
-决策层应该考虑到改革的动力正在衰减,要想推动改革的车轮继续前进,需要新的动力,而新的动力不是空想的,而是看国民最需要什么。
从种粮食到“种”工厂
辛鸣:改革开放初,我们党讲农民对土地的承包三十年不变,三十年的期限即将到来,怎么办?这一问题不仅农民很关心,也涉及到中国农村改革发展方向。胡锦涛总书记前一段时间在安徽考察,其实已经指出,“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,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,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。”这次全会将对此进一步明确。那么不变究竟有多长,五十年还是七十年,还是更长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讲的一百年,这都是政治意义的说法,我们政策的目标是给农民一个定心丸,“长期”二字足矣。
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承包权得到保障之后,紧接着就是农民能用土地做什么。三十年前,我们给了农民在自己土地上种粮食的自主权,种什么粮食农民说了算,国家不管,这一举措既解决了国家粮食增收的问题,又解决了农民增收的问题。三十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土地越来越成为稀缺的要素,土地功能也越来越拓展,不仅可以种粮食,还是发展工业、进行城市化的重要支持,而这都是财富增值的巨大空间。过去农民一直未能参与进来分享成果。今后,只要在国家规划范围内,符合法律法规,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不仅可以种粮食,还可以“种”工厂,“种”城市,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。
徐小青:中央的政策目标这三十年来越来越明确,就是要长期稳定农民和土地的关系,从过去的承包期15年,到30年,到现在非常明确的指出长久不变。至于是否会延长到70年,这个文件不一定能讲出来,但是提出长久不变是没有问题的,这是已经决定的事情。
接下来就是土地流转问题,实际上从1993年开始,在土地问题上中央是鼓励流转的,不过1990年代中期之后,一些大型企业长期包租农民的土地,也产生了一些问题。
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还是比较稳定的,流转的幅度不大,就我们前几个月去调查的情况,传统的农业大省,农民自愿流转的比例也就十分之一,农民虽然进城打工但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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